《黄遵宪:中国近代版权概念传播先行者》
2025-01-23
说到晚清时期对我国版权观念传播的贡献,版权学术界大多提到的是梁启超、严复、张元济、林乐知、蔡元培、张百熙、陶保霖诸人。在诸多有关论述中,李明山教授将梁启超推为 近代中国倡导版权的第一人 1,是因为光绪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(1899年4月30日)刊行的《清议报》第十三册上刊登了有关中国近代版权制度的两篇文章,第一篇译自日本的某报纸,第二篇是对第一篇的评述,虽未署名,但李明山判断梁启超为前文的译者和后文的作者,此说法也得到了《梁启超全集》编者的支持。而在西方版权观念的传播上,美国传教士林乐知的贡献不可抹杀,1897年2月刊行的《万国公报》第95期载有《严禁翻刻新著书籍告示》,提到 西例,凡翻人著作